設備購置要簽訂合同,設備購置合同的簽訂,要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和有關規定,對方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,經雙方簽章(加蓋合同專用章)、簽字后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國內合同的主要內容: (1)設備名稱、規格型號;(2)數量和質量;(3)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;(4)交貨期限及交貨地點、運輸方式及費用;(5)違約責任;(6)未盡事宜的解決方式;(7)附件 技術協議及售后服務承諾。